111年度CTSA | 第四次初級衝浪指導員講習會
一、宗 旨:為建立健全教練制度,提高我國衝浪教練素質,培養衝浪教練人才,提升我國衝浪教練技術水準。
二、依 據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文號體總業字第1090001971號核定辦理。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衝浪運動協會
四、舉辦日期:111年12月18日早上8點-16點,課後需實習8小時。
七、舉辦方式及地點:戶外實地操作訓練(宜蘭縣頭城鎮蜜月灣),課後提供活動實習。
八、報名資格:
凡喜愛衝浪及推廣者,需年滿20歲(91年1月1日前出生)。
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,且品行端正愛好衝浪運動者。
最近1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良民證)。
具備衝浪基本能力(可以在浪壁起乘並衝斜跑)、游泳能力(深水區徒手踩水10分鐘和直線海泳100公尺),以上在講習結束時做測驗。
九、名 額: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,額滿為止,以20名為限(未達10名則取消舉辦)。
十、報名方式:
(一)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1日止(額滿為止)。
(二)報名:https://reurl.cc/aaGMpY
(三)講習認證費:新臺幣2,000元整【用於講師,行政等費用】
(四)承辦人:陳麗玲,電子信箱:ctsa.surf@gmail.com 聯絡電話:03-9783358
十一、附則
(一)凡修滿全部課程及測驗成績合格者,並完成課後實習8小時者,由本會核發
『初級衝浪指導員』結業證書。
(二)凡取得本會『初級衝浪指導員』資格者,得以報名參加本會舉辦的國際衝浪協會(ISA)之Lv1暨C級衝浪教練認證講習。
(三)如經通知報到而未報到者,於兩年內不得再參加中華民國衝浪協會所舉辦之各項講習會。凡參加學員,曠課(未請准假者)或缺課(已請准假者)達上課時數2小時以上者,立即退訓並不予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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